注意事项

1、会见对象为因婚姻、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(包括夫、妻,父、母,岳父、母,子、女及其配偶,祖父、母,外祖父、母,孙子、女及其配偶,养父、母,养子、女及其配偶,继父、母,继子、女及其配偶,兄、弟、姐、妹及其配偶等)。非亲属(或监护人)会见罪犯,必须经狱政科审核,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批;非亲属(或监护人)会见重要案犯的,必须经狱政科、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核后,由监狱主管监管领导批准,报省局狱政处备案。

2、罪犯每月可与亲属、监护人会见1—2次,具体日期由各监狱自行确定,通知罪犯亲属、监护人。

3、会见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会见卡,如没有会见卡请向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办理。如与服刑人员是夫妻关系,须携带结婚证。

4、会见一般在会见日当天上午8:00-11:00,下午14:00-16:00进行。

5、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罪犯,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罪犯的,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。每次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,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。

6、详情可咨询安徽监狱局狱政管理处,联系电话:0551-65982669。

7、公、检、法机关以及纪委、监察等部门办案人员:公、检、法机关以及纪委、监察等部门来监提审的,办案人员应向监狱狱政管理科提供身份证、工作证等证件和提审公函,需录音、拍照、录像的,由监狱狱政科审核,报监狱分管监管领导批准。法院来监开庭及其他单位来监办理相关业务的,参照提审有关流程和要求办理。

联系方式

地址: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庐江监狱
邮编:231508
电话: 0551-87561257

庐江监狱会见日期

2018年一季度押犯监区会见日程安排一览表
单位:庐江监狱
监区 1月 2月 3月 备注
一监区 1/8/15/22/29日 5/12/19/26日 5/12/19/26日 除被停止会见的特殊情形之外,罪犯分级处遇在三级普管(含)以下罪犯,亲属每月可在公布日期内任选1天会见;
罪犯分级处遇在二级宽管(含)以上罪犯,亲属每月可在公布日期内任选2天会见;严管级罪犯每2个月选1天会见。


会见咨询电话:0551-87561254
二监区 3/10/17/24/31日 7/14/21/28日 7/14/21/28日
四监区 5/12/19/26日 2/9/16/23日 2/9/16/23日
五监区 2/9/16/23/30日 6/13/20/27日 6/13/20/27日
六监区 2/9/16/23/30日 6/13/20/27日 6/13/20/27日
七监区 4/11/18/25日 1/8/15/22日 1/8/15/22/29日
八监区 2/9/16/23/30日 6/13/20/27日 6/13/20/27日
九监区 2/9/16/23/30日 6/13/20/27日 6/13/20/27日
十监区 4/11/18/25日 1/8/15/22日 1/8/15/22/29日
十一监区 4/11/18/25日 1/8/15/22日 1/8/15/22/29日
十二监区 5/12/19/26日 2/9/16/23日 2/9/16/23日
十三监区 5/12/19/26日 2/9/16/23日 2/9/16/23日
十四监区 3/10/17/24/31日 7/14/21/28日 7/14/21/28日
十五监区 1/8/15/22/29日 5/12/19/26日 5/12/19/26日
十七监区 3/10/17/24/31日 7/14/21/28日 7/14/21/28日
说明:1.各监区会见安排应精确到具体日期,如1月5日等。2.会见电话负责会见工作业务咨询、解释等,同时在工作日应保持畅通,3.白湖、九成分局以各关押点为单位上报,具体到内设监区、分监区等。4.会见日程有较大调整时,应及时电话告知省局,并重新填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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